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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2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观引导,发挥基层就业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 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作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2024-2025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高校毕业生420人左右,每人人民币3万元(税前)奖励教师 60人左右,每人人民币2万元(税前)。2023年、2024年 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三、遴选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程序

学院推荐学院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候选人需公示后向学校推荐。

学校遴选推荐。学校根据遴选条件择优自治区教育厅推荐推荐人选在学校官网公示。

自治区遴选推荐。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对候选人遴选公示后,向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奖励委员会推荐上报。

(四)奖励委员会复核确认。奖励委员会专家工作组负责对 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推荐的毕业生及教师候选人资质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经奖励委员会复核确认后,确定最终人选,并予公示。

五、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遴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教师1-3名毕业生。

六、具体要求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严格按照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二)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600*900像素)1张

(三)上报材料均严格按附件材料填报要求填写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请各学院916日前报送推荐结果,电子材料按“学院+推荐候选人姓名”命名,将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发至招生就业处冒慧荣OA,纸质材料报送至温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53办公室。

联系人:冒慧荣       电话:4112215


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


招生就业处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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