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十一届自治区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新疆师范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十一届自治区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要求,强化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促进高校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十一届自治区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新疆师范大学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 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强化生涯教育,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13日
四、参赛对象
(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学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教师。
五、大赛内容
设置成长赛道、就业赛道、课程教学赛道。
(一)成长赛道。主要面向本科非毕业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详见附件2)。
(三)课程教学赛道。面向学校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教师(不含创新创业类课程和相关专业类课程),考察课程建设和创新情况以及实施效果(详见附件3)。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12月7日前)。各赛道参赛选手均需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下载学生操作手册进行报名(详见附件4)。各学院动员学生积极报名,报名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在籍学生总人数的10%,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均需有学生参加。
(二)院级初赛(12月7日前)。各学院组织初赛,推荐优秀选手进入学校决赛。按照要求提交参赛作品,每件作品限指导老师1人。
(三)校级决赛(12月13日)
1.校赛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各赛道报名人数比例确定参加校赛名额。
2.现场总决赛。预选晋级人员按照参赛赛道分别参加现场自我展示及答辩,由评委现场打分。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陈述(PPT辅助)展示个人规划作品,展示结束后,进入答辩环节,选手应答。
3.校赛期间,大赛平台开放成长赛道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根据学校学生第二课堂课时相关规定,对晋级学校决赛人员给予相应课时。学校根据选手综合评分,遴选出晋级人员,择优推荐自治区赛候选人。
七、奖项设置
(一)参赛选手奖项:成长赛道、就业赛道、课程教学赛道分别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三)优秀组织奖若干。
八、参赛要求
(一)大赛成长、就业赛道参赛选手须为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国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二)参赛选手须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确保真实,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各学院须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九、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做好大赛的组织动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举办学院初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
(二)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参赛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
联系人:门殿雪 屠健 联系电话:4112215
附件:
1.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方案
2.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就业赛道方案
3.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课程教学赛道方案
4.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学生操作手册
招生就业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