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 2019-04-09 浏览次数: 1979
 

一、学校简介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原塔城五中)始建于1982年,2003年批准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现有54个教学班,在校生3000多名,教职工27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93人。

    学校位于塔城市文化南路,占地面积120亩,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整洁怡人,学校教学设施齐备先进,拥有现代化实验室、微机室、航模室、机器人室、3D打印室、图书室;生活设施方便完善。

    自办学以来,学校以“学生健康成长,教师幸福育人,学校和谐发展”为目标,坚持立德树人,高考成绩显著提升。在历届高考中考取自治区状元2名、地区状元18名,2011年至2018年,在各类比赛中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300多人(次),学校为全国各高等院校培养和输送了优秀人才万余名。

历年来我校荣获的荣誉有:“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国先进教工之家”、“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 “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自治区高中新课程改革样本校”,国家级“心灵成长”示范校园、国家结构节能减排示范单位、国家级“教职工之家”等。

塔城地区第一高级中学在改革大潮中诞生、成长、壮大。学校以“追求卓越”为校训,坚持“以德育为先,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本”的教育思想,逐渐形成了“自信自强”的校风、“学高身正”的教风和“天道酬勤”的学风。学校初具办学特色,社会声誉良好,成为地区“窗口学校”。

二、招聘岗位

  

2019届新疆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高中语文

2

高中数学

2

高中英语

2

高中物理

1

高中化学

1

高中生物

1

高中信息技术

1

高中体育

1

三、待遇条件

1、依据《塔城地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政策规定,通过面试合格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一年后考核为合格者纳入正式编制,按时晋升职称。试用期算入工龄。

2、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试用期享受与国家公职人员相同级别的工资待遇和绩效工资,地区按照规定交费比例交纳社会保险。

3、住房及生活福利。学校提供教师单身公寓及地区提供的周转房,学校有健身房、乒乓球馆、篮球馆,学校食堂提供早餐。

四、联系方式:

王老师:13399016827     邮箱:1286384189@QQ.com

办公室:0901-6222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