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新师笃行先锋岗”的公示
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新师笃行先锋岗”》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指标分配等要求,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贫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通过自主报名和严格筛选、审核,经研究决定拟推荐谢琳琳等10名同学为新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助管,现予以公示。
1、谢琳琳,女,汉族,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理科)专业2020-3班,学号:20202701141016。
2、贾玉霞,女,汉族,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理科)专业2020-4班,学号:20202701141015。
3、王慧霞,女,汉族,数学科学学院应用统计学专业2020-6班,学号:20201403141013。
4、居马古丽·别克吐尔逊,女,哈萨克族,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20-3班,学号:20200201141044。
5、相骄芳,女,汉族,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20-4班,学号:20200601141126。
6、顾雯萱,女,汉族,历史与社会学院历史学专业2019-1班,学号:20191001141021。
7、胡海艳,女,苗族,政法学院法学专业2020-3班,学号:20200201141031。
8、郑春燕,女,土家族,历史与社会学院民族学专业2020-7班,学号:20201004141036。
9、牛司靖,男,汉族,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20-4班,学号:20200601141109。
10、杨志宏,男,汉族,历史与社会学院民族学专业2020-7班,学号:20201004141031。
公示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3日19:00前反馈至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人:王双午;联系电话:4112215。
新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