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07 浏览次数: 879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新教学办[2018]3号)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将开展毕业生就业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进行就业督查,通过查看就业材料、核实公共就业服务网系统、和学生本人 用人单位联系等方式,对本院毕业生就业信息开展全方位的核查,对虚假就业、被就业等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二、我校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60.85%,比去年同期低13%,低于今年全疆平均就业率,就业状况不理想。请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专职人员开展就业工作,稳定学院就业工作队伍,提高学院就业工作能力。
  三、要确保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及时告知毕业生通过学信网或新职业网查询反馈本人就业状况。
  四、请各学院将就业工作核查情况于910上午13点前报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纸质版材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发至就业指导办公室冒慧荣老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核查的通知.pdf

新疆师范大学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