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 发[2022]13 号)(以下简称《通知》),教育厅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好《通知》精神,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各学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领会《通知》精神以及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要求,深 刻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稳步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
各学院要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优化求 职就业手续、加强就业帮扶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有序推动访企 拓岗活动、线上线下校园招聘会、就业育人指导服务、宏志助航计划 培训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三、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就业工作党政“一把手”工程,切实形成主要 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辅导员、班主任、专任教师各司其 职、齐心协力,同向发力的就业联动机制,形成全员促就业的良好氛 围,确保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2022〕13号.docx
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27 日